欢 迎 光 临 中 国 文 化 遗 产 网!
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文遗动态 文化遗产年鉴 出版动态 辩论赛 年鉴发行 本站留言 联系我们
□ 站 内 搜 索 □
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


标题查询 内容查询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2-27 14:39:11 被阅览数: 1297 次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部于20074月印发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办社图函[2007]111号)。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核,最后确定第二批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五大类的55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附件: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51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二○○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文件下载: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51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


上两条同类新闻:
  • 《酒文化卷》编委会人员名单
  • 《年鉴》广告刊例表

  • >> 回网站首页
    版权所有:广州英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Copyright2005-2006©
    060610.com,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权责声明